本鹽霧試驗箱絕對不能用于對下列物體或含有這些物體的試驗:
爆炸物
1.1、硝化甘醇(乙二醇二硝酸酯)、硝化甘油(丙二醇三硝酸酯)、硝化纖維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。
1.2、三硝基苯、三硝基甲苯、三硝基苯酚(苦味酸)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。
1.3、過乙酸、甲基乙基甲酮過氧化物、過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機過氧化物。
可燃物
金屬:“鋰”、“鉀”、“鈉”、黃磷、硫化磷、紅磷。
賽璐璐類:碳化鈣(電石)、磷化石灰、鎂粉、鋁粉、亞硫酸氫鈉。
易燃物
(1)乙醚、汽油、氧化丙烯、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-30℃的物質。
(2)普通乙烷、氧化化烯、丙酮、苯、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-30℃以上而小于0℃的物質。
(3)甲醇、乙醇、二甲苯、醋酸戊酯及其它燃點在0℃以上,小于30℃的物質。
(4)煤油、輕油、松節(jié)油、異戊醇、醋酸及其它燃點在30℃以上低于65℃的物質。
可燃性氣體
氫、乙炔、乙烯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丁烷及其它在溫度為15℃時1大氣壓情況下可能會燃燒的氣體。
鹽霧試驗標準及試驗結果的判定
標準是對重復性事物和概述所做的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。
鹽霧試驗標準是對鹽霧試驗條件,
如溫度、濕度、氯化鈉溶液濃度和PH值等做的明確具體規(guī)定,
另外還對鹽霧試驗箱性能提出技術要求。
同種產(chǎn)品采用那種鹽霧試驗標準要根據(jù)鹽霧試驗的特性和金屬的腐蝕速度及對鹽霧的敏感程度選擇。
下面介紹幾個鹽霧試驗箱鹽霧試驗標準,
如GB/T2423.17—1993《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基本環(huán)境試驗規(guī)程試驗Ka:鹽霧試驗方法》,
GB/T2423.18—2000《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環(huán)境試驗第2部分:試驗試驗Kb:鹽霧,交變(氯化鈉溶液)》,
GB5938—86《輕工產(chǎn)品金屬鍍層和化學處理層的耐腐蝕試驗方法》,
GB/T1771—91《色漆和清漆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》。 |